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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设备地点:
(一)人民西路与汇龙东一路路口(汇龙小学路口)。
(二)萱花路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急诊门口。
(三)中山大道东段东岳桥小学门口。
(四)红河大道文理学院门口。
(五)人民北路行政服务大厅门口。
二、抓拍违法行为:
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。
三、处罚标准
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3分。